一、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含作曲、電子音樂作曲與電子音樂制作、音樂錄音和視唱練耳方向):
① 基礎和聲 :常見的各種三和弦、七和弦與九和弦;自然音與半音的模進;離調與近關系調以及各種和弦外音等(筆試)。
② 視唱練耳 。
?、?樂理 。
?、?鋼琴演奏 。
曲目要求:
a. 練習曲:相當于車爾尼練習曲作品 299 后半部分程度一首;
b. 樂曲: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或變奏曲、回旋曲等一首(相當于莫扎特奏鳴曲中級程度);
c. 復調樂曲一首:如巴赫的“三部創意曲”(考試的曲目應在報名時寫明)。
注:第一,如考生鋼琴水平未達到上述要求,但掌握除鋼琴外的其他西洋樂器,且演奏能達到音樂學院附中畢業水平,可申請免試鋼琴,此項考試在面試時進行。曲目要求為: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相等水平的大型樂曲)、中高級水平的練習曲一首。
第二,考生除鋼琴外還掌握其他某種樂器(包括民族樂器),可在報名時寫明加試樂器的名稱及曲目。此項加試亦在面試時進行。
⑤ 口試 (了解考生對各個歷史時期中外作曲家作品及有關創作思想、創作技法等各方面的理解和對自己作品的分析與彈唱)。
a. 專業基礎測試(全方位了解考生對作曲技能的掌握程度,形式不固定);
b. 民族音樂面試(演唱 3 — 4 首我國不同地區、不同風格的民歌、戲曲、說唱或用民族樂器演奏樂曲 1 — 2 首);
c. 對自己作品的分析與彈唱。
注:電子音樂作曲與電子音樂制作和音樂錄音方向的專業復試前四項同作曲專業其他方向,口試之前增加專業綜合考試,內容包括音響聽覺、聲音變形及電子音樂片段技術分析。口試內容為考生音樂素質和技術素質的綜合考查。
二、音樂學專業:
1、音樂學方向:
① 口試(當面了解考生的理論素質、基礎知識和分析能力)。
?、?視唱練耳。
③ 樂理。
?、?鋼琴演奏。
曲目要求:
a. 練習曲:相當于車爾尼練習曲作品 299 程度一首;
b. 樂曲: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或變奏曲、回旋曲等一首;
c. 復調樂曲一首:如巴赫的“二部創意曲”(考試的曲目應在報名時寫明??忌缂釉嚻渌麡菲鳎氃趫竺麜r寫明,于口試時加試)。
注:音樂傳播與管理方向復試科目同音樂學方向。
2、音樂藝術管理
?、倏谠嚕簩ξ幕a業發展與音樂藝術行業動態的基本認識,對人文歷史、社會時事的了解,簡單英語會話,應變表達能力及邏輯思維分析的能力。
?、谘葑?、演唱能力考核(可選擇其中一項):
a.器樂:演奏一首大型樂曲;
b.聲樂:中外獨唱樂曲各一首;
c.鋼琴:同音樂學。
③視唱練耳:級別同聲、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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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音樂教育方向:
?、倏谠嚕嚎疾閷W生綜合文化素質,學生可要求加試第二樂器。
?、谝暢毝?。
③樂理。
?、?鋼琴演奏:曲目要求同音樂學方向。
4、音樂治療方向:
?、倏谠嚕嚎疾鞂W生綜合文化素質,學生可要求加試第二樂器;人格心理測驗。
?、谝暢毝?/span>
?、蹣防?。
?、?鋼琴演奏:曲目要求同音樂學方向